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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贪官缘何大闹公堂,背后是否真有隐情?

作者:佚名 来源:未知 日期:2012-6-21 13:50:28 人气: 标签:
导读:6月19日上午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拆迁引发的贪污受贿案件时,被告原六合区雄州街道党委委员、人武部部长、综治办主任栾某当庭失控,哄闹法庭,其妻董某…

2012年6月19日上午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拆迁引发的贪污受贿案件时,被告原六合区雄州街道党委委员、人武部部长、综治办主任栾某当庭失控,哄闹法庭,其妻董某将旁听席座椅推翻并撞椅自残。这是近年来南京中院最严重的哄闹法庭事件(6月20日《扬子晚报》)。

贪官喊冤的事情并不少见。例如,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冼文曾这样对司法人员“喊冤”:“我是珠海改革开放的拓荒牛,多吃一点多拿一点算什么?你们用得着这样对我吗?”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、明光市委原书记张松坚则称,当地民风不好,100多人都来作伪证“陷害”他。但像栾某这样当庭失控,大闹公堂则属罕见。微博上有人揣测,莫非这位栾大官人真是蒙受了不白之冤?

在法庭上跟他核对法律文书记载的信息(譬如逮捕时间、收到起诉书副本时间等)时,他故意说“不记得,我脑子被你们搞坏了”,从送达文书给他拒绝签收等胡搅蛮缠的表现来看,他不太可能是受到了不白之冤。何况,检方指控的罪行都有呈堂证供。这种大闹公堂的表现,更可能是源于地位的落差导致的心理失衡。当初他作为六合区雄州街道党委委员、人武部部长、综治办主任,大小也是一个官,恐怕还跟法官平起平坐。如今一朝落马,地位不再,失落的心情难以言表,故而失态咆哮公堂。

当然,这种当庭失态恐怕也跟自认为贪污数额少,算不上是腐败分子有关。检方指控他收受贿赂13.9万余元、贪污金额17.5万余元,虽然两项相加,按照刑法的规定,判处十年以上的刑罚绰绰有余。但是,在当今,从一些官员腐败金额动辄几千万、几个亿而言,他的金额的确是“小巫见大巫”。微博甚至有人戏称,区区几十万元,他还算是廉洁干部。所以,每个落马贪官都不会认为自己是个贪官,都认为自己只是个“小萝卜头”,就连腐败数额达到500多万元的胡长清也说过:“比我更腐败的家伙还在外边逍遥呢,罢了,罢了,算我倒霉。”所以,贪官们总是要为自己喊冤。

栾某如此咆哮公堂,也完全有可能认为自己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。栾某在被检察机关指控时,就对指控事实存在异议,认为有人迫害自己。而现实中,因为权力斗争而引发的反腐败屡见不鲜,有书记和县长斗,有“一把手”和“二把手”斗,结果双方大动干戈,依附于双方权力体系的大小官员纷纷随之落马。因为权力斗争导致的反腐败和“选择性执法”并不少见,才会有网民认为反腐败大多是“小偷偷出来的,情妇反水反出来的,权力斗争斗出来的”,虽是偏激之词,但让人不无警醒。

面对贪官栾某大闹公堂,笔者给有关部门支几招仅供参考:一是进行公开审理并且邀请媒体参加,让栾某当着公众的面说出有哪些金额比他多、官位比他大的官员没有被查,他到底受到谁的迫害,是否存在“选择性执法”;二是有关部门对他检举揭发的官员和事情进行认真调查,以事实和证据来说服人;三是对栾某大闹公堂、死不悔改的行为从重处罚,对其家属的行为也进行相应处罚。—日前,栾之妻子董某因哄闹法庭已被处以15日司法拘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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