拐卖妇女儿童罪罪的构成: 第一,侵犯的客体是妇女、儿童的人身权利,包括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等,犯罪对象是妇女。JL童。 第二,在客观方面,大体上有3种表现:一是实施拐骗、贩卖。接送或者中转妇女、儿童的行为。二是使用暴力。胁迫或者麻醉方法,劫持妇女、儿童的行为。三是盗窃婴幼儿的行为。以上3种行为是构成本罪的方法行为,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,即可构成本罪。 第三,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,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,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。 第四,主观方面是故意,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。至于是否将被拐卖妇女、JL童卖出,是否获利,获利多少,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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