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律师网,宁波律师事务所,宁波律师咨询,宁波律师协会
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刑事案例 > 经典案例

黑龙江省绥化市陆宝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1-11-24 5:55:32 人气: 标签:
导读:2006年2月专项斗争伊始,全国“打黑办”收到群众反映黑龙江省绥化市陆宝义等人在安达市称霸一方、欺压群众的举报材料,发现举报犯罪事实触目惊心,即列为重点督办线索。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的支持下,绥化市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集中封闭办案,经近一年的艰苦侦查、抓捕,成功打掉以陆宝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抓获涉

2006年2月专项斗争伊始,全国“打黑办”收到群众反映黑龙江省绥化市陆宝义等人在安达市称霸一方、欺压群众的举报材料,发现举报犯罪事实触目惊心,即列为重点督办线索。在黑龙江省公安厅的支持下,绥化市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集中封闭办案,经近一年的艰苦侦查、抓捕,成功打掉以陆宝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抓获涉案人员100余名,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300余起,挖出一批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国家工作人员,缴获各类枪5支及一批子弹、刀具、毒品等。
  陆宝义,男,1957年7月生,黑龙江省绥化市人,在兄弟陆宝林、陆宝成、陆宝有中排行老二,外号“二哥”。 1992年后,陆氏兄弟开始网罗一批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人员打打杀杀,逐步形成以陆氏4兄弟为首、刘铁峰等为骨干、黄家军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,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、强奸、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,致死1人、伤18人,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。为敛取钱财,该犯罪组织成立了陆义物业公司、桂林宫洗浴中心等10个经济实体,并以此为依托,以形式上合法的经营活动作掩护,进行诈骗、偷税、赌博、组织妇女卖淫、抽逃出资、放高利贷、强迫交易等活动,聚敛了上千万的非法资产。为寻求庇护,陆宝义等人以金钱、物资等形式,引诱、贿赂安达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郝文权等19名国家工作人员,帮助逃避打击。
  2008年5月9日,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以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、聚众斗殴等罪名,判处组织头目陆宝义、陆宝成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、聚众斗殴等罪名,判处陆宝林等其他54人无期徒刑、有期徒刑及缓刑。


本文网址:
共有:条评论信息评论信息
发表评论
姓 名:
验证码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