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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刑复核辩护专业律所空间有多大?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1-11-23 21:39:33 人气: 标签:
导读:8月28日,最高人民法院对河南省赵某故意杀人死刑案依法不核准。这是今年8月1日,孙中伟以自己名字命名成立的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(下文简称孙中伟所)成功代理的第二起死刑复核不予核准的案件。死刑复核律师组建专业律所随着2007年1月1日最高法院死刑核准程序的正式启动,对于全国的刑事辩护律师来说,也开启了

    8月28日,最高人民法院对河南省赵某故意杀人死刑案依法不核准。
  这是今年8月1日,孙中伟以自己名字命名成立的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(下文简称孙中伟所)成功代理的第二起死刑复核不予核准的案件。

  死刑复核律师组建专业律所

  随着2007年1月1日最高法院死刑核准程序的正式启动,对于全国的刑事辩护律师来说,也开启了一项崭新的业务。
  当年2月14日,北京市连纵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中伟来到位于东交民巷27号的最高人民法院,正式递交了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文书,开始了他第一次死刑复核案件的代理。在此之前,他从未进过最高法院的大门。
  孙中伟告诉记者,大约80%以上的当事人都会找北京的律师做死刑复核辩护。因为从客观上来讲,北京律师有地理优势,相对来说他们和法官沟通比较便利,能更快地把事实反映上去;从主观上来看,很多被告人家属也不愿请外地律师做死刑复核辩护。
  近三年来,孙中伟每年代理的死刑复核案件都有十几起。有些律师认为,一二审之后,律师在复核阶段的作用就不大了,但在孙中伟看来,死刑复核程序是决定委托人生死的重要程序,无论从挽救生命的角度还是发挥律师智慧的角度,在这个阶段律师都大有可为。
  今年8月,孙中伟离开了自己曾是合伙人的律所,成立了个人律所孙中伟律师事务所,并将主要业务定为代理死刑复核案件。

  死刑复核律师不可能赚大钱

  有律师或律所因死刑复核辩护难度高、风险大,同时很多死刑犯都出身贫苦,在律师费用上可能会大打折扣,而拒绝做这类案件。但对孙中伟来说,挣大钱并不是他最在乎的事情,他只是想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事业。他同时也坚信,业务专业化之后,能够更好地保证业务质量,经济效益应该不会差。
  不过,在他之前代理的死刑复核案件中,的确有一些委托人无法付清约定的律师费用。“因为有些人在一审、二审之后确实没钱了,而且还面临着赔偿被害人的问题”,对此孙中伟表示理解,并笑称“能拿到约定律师费的一半就很不错了”。
  孙中伟的努力和成绩已经为他带来了品牌效应。很多委托人对他十分信任,甚至会在见面之前就把律师费打给他。而在看到卷宗、作出基本判断之后,孙中伟也会客观地告诉委托方成功不核准的几率,因为“这是一种职业道德”。

  死刑复核律师必须会见当事人

  如今,孙中伟对死刑复核辩护已经驾轻就熟。从查阅一审、二审的卷宗,到会见当事人,再到约见承办法官,他清楚每个环节中的法律规定和律师可为之处。
  孙中伟非常重视会见当事人的环节,他认为通过和当事人面对面沟通,很可能获取新的、能扭转案情的线索或证据,因为“当事人很可能因为不敢说或不愿说等原因,在之前漏掉了一些重要信息”。
  2008年,孙中伟受委托为新疆一个毒品犯罪案做死刑复核辩护。
  当事人李某因为随身携带400多克毒品,一审和二审都被判处死刑。在会见当事人的过程中,他发现,当事人只是受雇佣而运送毒品的。但因为李某是累犯,她认定自己肯定会被判死刑,而且雇佣李某的人跟她有亲戚关系,因此她在一审和二审中并未提及这个重要信息。
  而孙中伟认为,李某所赚到的只是数额极小的一些工钱,即劳务费,她并不是通常意义上能获得巨额利润的毒犯,其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程度与真正的贩毒分子有很大的差别,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及量刑时应考虑此事实。
  他把所掌握的这个情况写到了给承办法官的辩护词里。这个信息也在李某改判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。
  孙中伟还曾因会见而帮助当事人立功,从而获得死刑不核准。当时,孙中伟得知当事人在关押期间,发现了同监室被告人的重大犯罪线索,他就指导当事人向有关部门检举,在检举信息被查证属实的情况之后,最高院认定当事人有立功行为,从而获得死刑不核准。
  此外,孙中伟认为,通过会见还能帮助死刑犯树立起希望和信心,从而配合司法工作。因为很多死刑犯并不了解死刑复核程序的价值所在,在一二审两次都判处死刑后,往往认为自己死定了,从而陷入绝望之中,拒绝配合复核律师乃至死刑复核法官的提审。“如果律师能在会见时向其释明死刑复核程序的价值,可以为当事人在面对法官提审时,做好充分的准备,从而提高不核准的可能性。”

  死刑复核律师:促成调解至关重要

  调解工作的重要性,在王胜俊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之后被多次强调。在死刑复核案件中,取得被害人一方的谅解,往往是案件判不判死刑的关键。
  孙中伟在做死刑复核辩护时,也为化解原告和被告之间的矛盾,做了很多调解工作。
  北京籍青年郭某当了11年消防兵,转业后去广州学习厨艺。一天晚上喝醉酒后,对路过的一名女大学生心生歹意,并因女生反抗而用随身携带的雕花用的雕刻刀把女孩儿杀死。
  一审和二审都判了郭某死刑。由于孙中伟是其一审和二审的辩护律师,就免费为其做死刑复核辩护。
  在积极为郭某谋求“生路”的同时,孙中伟帮助当事人协调与受害人家属的关系。起初,受害人的妈妈坚决不跟孙中伟见面,他亲自买了东西在受害人家门口等,但也一直没等到人。
  但孙中伟没有放弃,仍然不停地发短信劝说受害人的母亲,最后受害人母亲终于同意见面,这对缓解受害人对郭某的仇恨,接受有可能出现的死刑不核准的结果起到了促进作用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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