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治安“冬季行动”开展以来,山西省忻州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从事抢劫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,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杨某某涉恶犯罪团伙,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,破获刑事案件11起。 2009年12月31日,山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接到群众反映原平市杨补栓等人涉嫌抢劫、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后,即组织开展调查。忻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、原平市公安局结合“冬季行动”要求,迅速抽调力量,成立联合专案组进行侦办。2010年1月1日,专案组在原平市某酒店内将正在吸毒的杨某某、陈某某2人抓获。 经查,1999年以来,杨某某、陈某某2人纠集本地社会闲散人员10余人,结成犯罪团伙,多次实施抢劫、敲诈勒索、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寻衅滋事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,先后作案10余起,非法敛财20多万元,并致1人轻伤。2009年12月11日,杨某某伙同他人将被害人杨春明挟持至原平市磨头村,抢劫丰田凯美瑞汽车一辆及现金5150余元。为获取经济利益,2009年10月、11月间,杨某某还伙同他人,在原平市西镇村、长梁沟镇等地以“推板板”等形式设赌抽红,先后获利13万余元,并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强讨债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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